
王国华律师是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硕士学位,2007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一直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领域, 著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解析》、《知识产权常见典型问题解答》等著作。
王国华律师曾成功代理数百起知识产权案件,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被评为十佳优秀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团队,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案件被评为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王律师帮助多家企业及知名人士维护知识产权,并帮助多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控制度,同时担任多家科技公司、制造型企业及文化经纪公司的法律顾问。王律师拥有多学科专业背景,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经验,曾多次参与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修改活动。

王国华律师代理的部分诉讼案例
代理知名作家韩寒诉百度公司百度文库侵权案,取得重大胜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代理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多位成员如江南、李承鹏、麦家、慕容雪村、沧月、九夜茴、曹海会等作家诉苹果公司应用程序App侵权案获赔近500万元,其中李承鹏诉苹果公司案入选最高法院参考案例库,并被评为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代理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多位成员如藏地密码作者何马、慕容雪村等作家诉百度公司手机无线搜索小说及贴吧等著作权维权案,获赔近100万元。
代理温瑞安等12位作家诉《锦绣未央》抄袭案,是2019年度最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案件历时两年左右,被人民网评论为知识产权维权的里程碑案件,同时被评为十大知识产权案。
代理知名游戏企业大神圈公司诉网易公司涉及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取得胜诉,并获赔近100万元。
代理阅读纪公司与辛夷坞涉及《致青春》等作品出版合同优先权纠纷案,在最高法院再审取得胜诉,该案确立了出版优先权之保护条件。
代理上市企业美克股份公司商标维权案,帮助美克股份公司获得经济赔偿300万元,成功阻止他人恶意傍名牌。
代理双叶公司诉中山像之相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取得胜诉,获赔近80万元,并在一案中认定双叶公司的三件商标为驰名商标。
代理知名台球企业乔氏台球公司商标权保护纠纷案获赔近400万元,成功阻止了仿冒乔氏商标的侵权行为。
代理“装女郎”商标无效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打赢商标无效案,帮助知名企业时尚集团公司夺回“装女郎”商标。
代理唐家三少等权利人商标无效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打赢商标无效案,帮助权利人夺回“斗罗大陆”商标。
代理“美克马丁”商标无效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打赢商标无效案,帮助上市公司美克股份公司成功宣告“美克马丁”商标为无效商标。
代理知名企业世纪百强家具公司诉佐必林等家具公司系列专利维权案,获赔300万元,成功阻止多家家具企业仿冒百强公司家具专利产品。
代理双叶公司诉一统公司专利权纠纷案,历时一年左右,帮助双叶公司获赔近400万元。
代理鹊兄科技公司诉河北扁鸿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取得胜诉,帮助鹊兄公司获得经济赔偿50万元,是健康养生铜壶理疗行业知识产权维权胜诉第一案。
代理浪石公司与浪磊公司专利无效宣告纠纷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取得宣告对方专利无效结果的胜诉。
代理宁国明光公司与佘某发明专利无效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取得专利无效案胜诉,是为数不多的水晶切割机技术领域被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案。
代理王某与河北鼓风机厂专利无效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取得维持专利权有效结果的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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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华律师服务的部分非诉项目
为著名作家唐家三少穿越玄幻网络小说《斗罗大陆》的电影改编权授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涉及金额近3亿元。
为著名作家江南幻想史诗巨著《九州缥缈录》影视改编权、手机游戏改编权授权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金额巨大。
为江南的另一部系列长篇魔幻小说《龙族》图书再版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著名网络作品《元尊》影视剧拍摄授权许可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金额数亿元。
为著名作家顾漫的小说《骄阳似我》作品交易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著名网络系列小说《大主宰》著作权授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双叶公司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为墨西哥钛精矿制备人造金红石技术开发研究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为益品公司提供知识产权战略法律服务。
为乐艺公司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提供法律服务。